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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不莱梅大学法学院Wolfgang Däubler教授一行到访同济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4-07-05    作者:Admin     来源:SGIIEL     点击:

7月1日下午,德国不莱梅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Wolfgang Däubler博士到访同济大学法学院并出席同济涉外法治沙龙,一同来访的还有不莱梅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Andreja Schneider-Dörr女士、德国艾伯特基金会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Benjamin Reichenbach先生与项目经理闫瑜先生。

Wolfgang Däubler教授在衷和楼1302室出席了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及其对劳动者的影响” (Die KI-Verordnung der EU - Auswirkung auf Arbeitnehmer)为主题的同济涉外法治沙龙。Wolfgang Däubler教授以人工智能日益广泛的影响与伴随的风险为切入点,阐述了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可能对劳动者、劳动力市场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产生的影响。沙龙开始前,主持人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教授对德国客人的到来表示了欢迎,艾伯特基金会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Benjamin Reichenbach先生随后对同济大学法学院的热情接待和推动中德学术交流合作的努力表示感谢。他表示,艾伯特基金会上海代表处愿意进一步推动中德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Wolfgang Däubler教授表示,自己很高兴能在疫情结束后时隔四年再度造访同济大学,并对同济大学法学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沙龙环节,Wolfgang Däubler教授首先发言。他结合自己使用人工智能协助工作的经历,指出,人工智能的重要性在德国和欧盟与日俱增,在工作与职场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应用领域。人工智能在敏捷性、可靠性上具有优势,但也带来了多种风险,包括劳动岗位的减少、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由于训练材料存在缺陷导致的歧视问题等。随后,Däubler教授聚焦《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与劳动法相关的部分,详细介绍了法案采取的基于风险分类的监管路径:法案明确禁止了某些存在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同时重点规制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任何在欧盟市场上提供此类系统的企业都必须满足法案规定的从风险管理、数据治理到全面的记录义务等诸多要求。法案还规定,人工智能系统的使用者有义务确保员工具备足够的能力,雇主必须自费提供免费培训。但是,法案的监管要求可能造成小微企业负担过重,模糊的规定也可能导致实施方面的困难。最后,Däubler教授对法案进行了总体性的评价,认为其代表了欧盟对人工智能监管的强有力的司法化,也有减缓人工智能发展的风险;法案并未考虑有关人工智能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的问题。

沙龙参与人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教授、不莱梅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Andreja Schneider-Dörr女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文芳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朱军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培训基地执行副主任陆志安副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张韬略副教授与连俊雅副教授分别就法案所采取的风险区分制度的评判实际标准、人工智能对人类对于劳动的观念的影响、中德社会对劳动的看法的差异、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心理的影响、人工智能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等主题进行了探讨。沙龙由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主持,数位学生参与了此次学术活动。

供稿:王昊 同济大学法学院中德双学位项目2023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