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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 Dr. Thomas Raiser

发表时间:2016-12-29  阅读次数:

Prof. Dr. Thomas Rai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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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情况
1969:在汉堡取得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比较法学以及法社会学方向的授课资格
1962:在图宾根大学攻读法学博士
先学习哲学和古典文学,后在图宾根大学,波恩,柏林自由大学和慕尼黑大学攻读法律

研究方向
德国和外国公司及企业法中员工的参与的问题,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直接责任的职责
资本投资公司法的总则
从理论和经验,法律社会学,实证法学和法律政策为导向的对商业企业的法律本质、法人的理论、前身为国有企业的企业的私有化理论、法律教育改革的研究
法社会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前沿研究
法律保障保险的法律诉讼频率的影响及两德统一后柏林洪堡大学的改革的实证研究

主要职务
1970 – 1992:黑森州吉森大学民法学、商法学以及经济法学和法社会学方向任教
1972 - 1979:联邦司法部公司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成员
1977 – 1992:兼任黑森州高等法院(法兰克福)卡特尔审判庭法官
1985,1988和2004: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访问教授
1992 – 2002:洪堡大学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
1992:东京大学客座教授
1998:洪堡大学法学院律师律师法学研究所理事会常务理事长
2002.10.1:退休
2005 – 至今:上海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教授
2010:武汉华中科技大学荣誉教授

主要研究成果
A)公司及商业法
1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批判与重建企业法律规范, 1969年
2市场经济和平等的代表权, 1973年
3根据基本法解雇, 1975年
4公司的利益, 1976年,第101 ff
5企业目标和企业概念ZHR 144 ( 1980)第206ff
6股东诉讼的权利ZHR 153 ( 1989) ,第1 ff
7在欧洲法律发展的背景下的共同决定,报告第66 DT 。法学家,2006
8资合公司法, 1983年,第5版,2009 ;翻译成中文,2004 。
B)法社会学
1法社会学概论, 1971年,第4版1985年
2法社会学在法律教育,JuS 1985, S. 823 ff
3法的生命,法社会学在德国, 1987年,题目是“法社会学基础” , 2013年,翻译成中文, 第2版2010年,翻译成日文,2013年
4法律保险及法律诉讼(与Jagodzinski和Riehl共著) ,1994
5法社会学作为法律的一个分支,法社会学杂志,1994年, 第1 FF
6法律与道德,社会学的视角,2004 JuristenZeitung ,第261 FF
7马克斯•韦伯和法律的合理性,2008 JuristenZeitung ,第853 FF

其他著作
参见http://raiser.rewi.hu-berlin.de/p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