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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可

发表时间:2016-12-29  阅读次数:

杨大可

性别:

职称:副教授、硕导

擅长领域:

邮箱:13153@tongji.edu.cn





姓名:杨大可

出生日期:1983年2月19日

邮箱:13153@tongji.edu.cn

学位:法学博士

职称:副教授、硕导



一、教育背景

2009.04 – 2013.0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2006.09 – 2008.08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2.09 – 2006.07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二、工作经历

2014.01至今同济大学法学院任教

三、学术成果

专著/译著

1.德文专著:Die Auswahl eines Aufsichtsmechanismus für chinesische börsennotierte Aktiengesellschaften vor dem Hintergrund rechtsvergleichender Erfahrungen(《比较法背景下的中国上市公司监督机制选择》),21万字,2014年8月由德国著名学术出版社Berliner Wissenschafts-Verlag GmbH正式出版(ISBN 978-3-8305-3383-2),该书作为“柏林法学著作民商法专题第71卷”已被德意志国家图书馆录入国家图书目录并被全德各所高校的校图书馆和法学院图书馆收藏。

2.独译著:《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五版)(Rechte und Pflichten des Aufsichtsrats,5. Aufl., Marcus Lutter与Gerd Krieger合著),50.8万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ISBN 978-7-5118-2143-0。

3.独译著:《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第六版),68.7万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ISBN 978-7-208-16115-3。

4.合译著:《欧盟公司法》(上下册)(Europäisches Gesellschaftsrecht,Stefan Grundmann著),116.8万字,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ISBN 978-7-5197-2018-6。

5.合译著:《德国资合公司法》(第六版),133.9万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ISBN 978-7-208-15684-5/D.3364。


已发表论文

1.“德国校园欺凌法律规制体系及司法实践探析”,载《比较教育研究》(CSSCI;教育学权威期刊)2020年第12期。

2.“论党组织与国企监督机制的融合”,载《当代法学》(CLSCI)2020年第2期。

3.“德国法上的公司利益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清华法学》(CLSCI)2019年第4期。

4.“论德国监事会合规职责的制度内涵”,载《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CSSCI)2019年第3期。

5.“反思国有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以2018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起点”,载《北方法学》(CSSCI扩展)2019年第5期。

6.“监事会制度在德国的最新发展”,载《国外社会科学前沿》(2016)总第20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出版。

7.“论监事独立性概念之界定——以德国公司法规范为镜鉴”,载《比较法研究》(CLSCI)2016年第2期。

8.“德国公司合规审查实践中董/监事会的分级合作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证券市场导报》(CSSCI)2016年第11期。

9.“比较法视野下我国企业集团立法模式选择”,载《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CSSCI)2016年第6期。

10.“论风险管理体系概念在法律层面的引入——以监事会的完善为目标”,载《当代法学》(CLSCI)2015年第1期。

11.“德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信息权制度评析及启示”,载《德国研究》(CSSCI)2015年第1期。


四、课题

1.主持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党组织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耦合路径研究”(18YJC820077),在研;

2.主持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公司治理体系重构视阈中监事会制度之规范构造》(项目号:CLS(2017)D93),已结项;

3.主持2018年度同济大学欧洲研究双一流建设基金项目“中德企业监督机制比较研究”,在研;

4.主持2017年度同济大学智库研究专项课题——《中资企业赴德并购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

5.主持2014年度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信息权制度构建研究》(项目号:0701219040,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已结项。

五、获奖

1.论文《如何实现党组织与国企监督机制的耦合?——以“融入”和“内嵌”为关键》获得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部级奖)。

2.论文《司法视阈中公司利益的反思与重构》,获得2019年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三等奖(部级奖)。

六、建言献策

1.完成题为《党组织参与下的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构建》的专报并提交中国法学会。

2.所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实现国企党组织与监事会有机融合,落实新一轮国企改革总体要求》获得民革上海市委调研部采用并报送民革中央、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

七、学术兼职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公司法务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