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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

发表时间:2017-06-07  阅读次数:


同济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

在上海市法学会和同济大学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521日上午9时,由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主办的、由同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华东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战略与法律外交研究院”协办的“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综合楼1305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一带一路背景下中欧经贸法律关系”,70余位专家、学者和学生参加了本次会议的交流和讨论,其中包括30余位中外专家、学者、律师。他们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和香港的高校、政府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官学院、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等兄弟院校、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浦东司法局和香港CMS律师所均派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同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教授主持开幕式)



(同济大学副校长江波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林燕萍教授在开幕式上预祝大会顺利召开)




会议首先举行了开幕式。开幕式由同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教授主持,同济大学副校长江波教授、上海市法学院欧盟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林艳萍教授、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副会长赵海峰教授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并预祝大会顺利召开,三位领导一致肯定了本次会议议题的重要性,因为2013年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该倡议已成为推动经济进一步改革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成为中欧经贸进一步发展的新契机。2017514日至15日,我国刚刚在北京举行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包括29位外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内的来自130多个国家和70多个国际组织约1500名代表参加这一高峰论坛,经过两天的讨论,大会共取得了270多项成果。这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而欧盟是国际上的一个重要经济体,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合作伙伴,也是“一带一路”欧亚大陆线的重要一站。如果我国“一带一路”的倡议能够在欧盟境内得以成功实施,这对于推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本身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还能为我国与“一带一路”其它沿线国顺利实施这一倡议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所以,三位领导一致认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欧经贸法律关系》这一议题,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希望与会专家能够通过一天的会议,发起一场头脑风暴,就“一带一路”倡议在欧盟的实施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能形成对我国政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法律政策建议。


(浦东新区司法局副局长包蕾在会上发言)

(同济大学法学院高旭军教授在会上进行主题报告)

(学者们围绕报告展开热烈讨论)

开幕式结束后,分别由中国法官学院的赵海峰教授和同济大学的高旭军教授作了主题报告,两人的报告题目分别为“‘一带一路’战略”与欧盟经贸政策的对接”和“‘一带一路’倡议与中欧双边投资贸易协议融合”。在赵海峰教授的报告中,赵教授简要介绍了我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论述了欧盟经贸政策“容克计划”的主要内容,讨论了将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与和欧洲的经贸政策对接的可能性及其相关问题。同济大学的高旭军教授则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无论是对于推动我国的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还是加深与欧盟的经贸合作十分有益,但关键在于实施;由于倡议仅仅是我国提出的单方建议,在欧盟成功实施这一建议的关键是欧盟必须承认它;促进欧盟承认的最好的办法是将“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容写进中欧正在进行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和未来将要协商的“中欧自贸区协定”中。在报告中,高旭军教授通过比较“一带一路”倡议和中欧经贸协定的内容论证了这种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香港CMS律师事务所Pröstler博士作相关主题报告)

在随后一节讨论中,有三位专家围绕“投资风险与仲裁”这一专题发表了精彩的发言。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文的报告题目为“涉欧经贸防范及争议解决”,来自香港CMS律师所的Pröstler博士则作了题为“InvestmentProtection and theEU的报告;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力专门讨论了“外国仲裁机构(欧盟仲裁机构)管辖地在国内的仲裁案件的相关问题”。三位专家、教授分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分析了通过仲裁解决涉外投资风险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与会者在会间进行亲切交谈)

在下午第一节讨论中,华东政法大学张皎博士、李娜博士、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陶立峰副教授以及同济大学王倩副教授分别作了题为“中欧双边投资协定中的争端解决机制条款研究”、“中欧BIT谈判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模式选择”、“中企赴欧投资的税收法律风险防范研究”和“我国企业赴德并购的劳动法风险”的演讲。四个报告内容各有侧重,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内容十分精彩。在第二节专题讨论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宋锡祥做了“欧韩自贸协定透视及其对中国的借鉴”的报告,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德方副所长Genea博士发表了“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P and their possible impact on the‘belt androadinitiative’”的演讲,上海财经大学张圣翠教授发表了“一带一路下欧洲成员仲裁法更新与我国应对”的报告。在最后一节讨论中,华东政法大学的夏海斌助理研究员、同济大学刘春彦副教授分别以“欧盟综合性海洋政策及其对中国的歧视——以多层治理为视角”和“建立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险体系”为题作了发言。



(江波副校长和吴为民书记充分交换意见)

各位专家的发言引发了与会者的强烈兴趣,在座的专家、学者和学生纷纷提出了许多精彩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议至下午5点结束,通过一天的报告和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必须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协定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容进行确定,对相关各方的权力和义务进行规范。这不仅是在欧盟或其他地区成功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需要,而且是有效保障我国海外投资企业利益的需要,希望我国商务部和外交部能够积极推动与欧盟和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国际经贸协定。


(全体参会者在综合楼前合影留念)

上海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立足于法学前沿,关注国家战略,并定期举行学术研讨会,为国家战略的实施出谋策划。本次年会上,各位专家不仅提交了高质量的论文,而且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在同济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之际,正值同济大学110周年校庆,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同济110周年校庆不仅活跃了学术气氛,而且增添了不少色彩。